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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志愿者的楷模(图文)

    他是法学博士,大连外国语学院教授;他是兼职律师,又是大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
    作为大学教授,刘乃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在十多年来的教学生涯中,刘乃忠潜心于法学专业相关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的教学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有着深厚的专业功底,是大连外国语学院的中青年教学骨干。他承担了多门专业主干课的教学工作,在所任主讲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活动中,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探索和创新。无论工作多么繁忙,他总是认真备课,给学生上好每一堂课,即使是选修课和实验课,也同样对待,精心准备,体现了他对教育事业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
    作为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刘乃忠始终视公益事业为己任,把为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作为其律师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兼职律师,刘乃忠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考虑的不是如何寻找案源赚取律师费,而是如何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更好。从踏上这条征程开始,他就从没有回过头。他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起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为律师行业树立起了一个光辉形象。2011年,刘乃忠被大连市总工会和大连市司法局评为2009-2010年度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并荣获大连市“五一”奖章。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期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人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增长态势。而社会经济的过快发展使得社会生活其他方面的软硬件设施一时难以与之相适应,特定历史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和民生问题日益凸显。这个时期也是律师行业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称号的时机。刘乃忠正是用他的法律援助工作论释着这个光荣的称号。

供稿:[2011年3月]《当代工人》

编辑:孙琳

2011年04月1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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