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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英语学院举办学习宣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院新的“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学习讲座

    为了贯彻落实大连外国语学院学习宣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院新的“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应用英语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使学生更全面、深刻地了解大连外国语学院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内容的新精神、新变化和新内容。应用英语学院于10月26日下午邀请本院法律硕士荆雷老师在一教603教室为我院学生做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学习讲座,会场座无虚席。


    在讲座中,荆雷老师就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我院新出台的“学生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就学生普遍关心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述权、大学生婚姻自由、课堂秩序管理、考试违纪与作弊的管理、公寓管理以及学生租房等问题做了进一步阐述。荆雷老师幽默的语言,独特的见解,丰富的内容赢得在场学生和老师的一致称赞和热烈掌声。


    这次精彩的讲座,不仅使我院学生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我院新的“学生管理规定”有了全面、深入了解,同时也使全体学生明确了作为一名新时代大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和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相信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必将会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形成良好的学风、系风。


    同时,这次讲座也是应用英语学院学习宣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院新的“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系列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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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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