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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六所高校招收回国继续学习人员

    4月7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2004年辽宁省在国外就读人员回国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现已开始,该项工作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统一管理、共同组织,具体报名考试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高校具体实施。
    2004年招收回国人员继续学习的试点高校包括:东北财经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
    据介绍,国外就读人员是指在国外居住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国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学籍并学习满一个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就读人员。
    参加报考的回国人员需持护照、户口薄、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资格认定手续时间截止到6月1日。凡回国参见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国外留学资格证明书及上述材料到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国外就读院校专业、年限,填报参加考试专业和转入年级等。
    为保持回国学生学习的连续性,保证选拔人才的质量,考生要按招生学科门类选择报考的学校及专业(外语专业除外),转入年级原则上低于或对应国外就读年级,转入年级不含毕业年级,转入专业与国外就读专业不对口的考生原则上应转入一年级学习。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15日。
    国外就读人员回国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考试工作分专业进行。考试科目含专业综合课和计算机(上机操作)。考点设置在考生所报考的高校,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进行专业综合课考试,下午3时至5时30分进行计算机考试。
回国人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考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从实际出发,择优录取,适当照顾。考生入学后正式纳入学校的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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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19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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