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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新规我市高校已实行

    近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还细化了大学生作弊处罚措施,规定被处分学生可逐级申诉。昨日记者采访了我市部分高校,发现这些规定的相应措施我市高校中早已实施。
    大外学生处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该校对于学生考试纪律要求非常严格,对于打小抄、用手机作弊、抄袭他人试卷等情况都视为作弊,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留校查看、开除学籍等不同的处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各高校对学生考风考纪要求的都很严,对于作弊行为也规定的很明确,而且发现作弊行为处罚也很严重。
    另外,对于新规定要求的受处分学生可以申诉的制度,我市也有一些高校早已实行。大工学生处的薛处长告诉记者,该校以前就有被处罚学生可以申诉的制度,不仅针对退学等比较严重的处罚,即使是记过等处分,学生如果觉得学校处罚不正确,也可以逐级向上反映,学校会组织人员进行复议,保证处分的公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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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04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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